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须知
时间:2019-12-04     作者:医保办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已经开始缴费了,现将我市具体参保政策介绍如下:

    参保对象: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我市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个人缴费标准: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人。

    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市区)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给予50%以上的资助,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渠道全额资助;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渠道给子补贴,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参保缴费时间: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0年度参保缴费期集中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29日。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28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扶贫部门认定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参保的)未能在统筹地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缴费方式:城镇居民:续保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到各县(区)可实现缴费的银行网点缴费,或通过湘税社保APP、银行投放在社区(村组)的智能POS机、网上银行、银行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便捷渠道缴费。新参保居民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属社区(乡镇)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再按续保居民缴费渠道缴费。农村居民:由乡镇负责统一组织,鼓励通过上述银行柜台、湘税社保APP、智能POS机、手机银行、银行微信公众号等缴费渠道直接缴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困难人群按照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补助标准进行缴费。按以上方式缴费时,如果缴费系统提示无法缴费,则可能是参保人未登记基础信息或身份证号码、姓名与系统数据不一致。请居民及时携帯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就近社区(乡镇)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更新信息后再缴费。

    温馨提示:请各科室负责人给每位在院患者家属联系,及时(2019年12月29日前)缴纳2020年参保费用,现在农村已经是以村为单位在收缴2020年的参保费用,通过银行、手机APP缴费,缴费后记得保留缴费依据。属于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患者,一定要到当地政府了解2020年是否政府代缴,保险起见,最好是自己先参保,确定政府代缴的后再申请退费。

医院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天星中路与锦园路交界处往南600米
咨询电话: 0745-2350362 0745-2358999 邮箱:3494895924@qq.com
网站声明: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7
湘ICP备17006890号-2    技术支持:e5e第5元素
医院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