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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时间:2020-10-28     作者: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

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  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大湘西区域精神卫生医疗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技术服务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第人民医院大湘西区域精神卫生医疗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技术服务。

2、采购代理编号:HHSDSRMYY20018 

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

4、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南路65号

5、服务期限:90日历天(以采购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01

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大湘西区域精神卫生医疗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技术服务

详见谈判文件

5

16

是(√ )否(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分六期进行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 70002m2,其中:老年精神疾病医养中心(一期)建筑面积 12921.0m2 ;门诊急诊医技区(二期)建筑面积 25544.0m2 ;躯体疾病合并精神疾病科技楼(三期)建筑 面积 9361.0m2 ;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南区(四期)建筑面积 7726.0m2 ;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北区(五期)建筑面积 6852.0m2 ;行政后勤保障区(六期)建筑面积 7598.0m2 ,行政后勤保障用房建筑面积 7598.00m2;同时将对区域范围内进行绿化、消防、设备购置、亮化、道路硬化等配套工程建设。

招标内容:中标单位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评价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负责怀化市第人民医院大湘西区域精神卫生医疗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编制工作,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报告完成后若需要修改,不得再收取费用。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供应商应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交本邀请公告规定的基本资格、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5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  1029 17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南路65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招标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9点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函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

                                 人:

                                       15974016383

   :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南路65号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医院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天星中路与锦园路交界处往南600米
咨询电话: 0745-2350362 0745-2358999 邮箱:34948959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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